海南:公路“代建”一舉多贏
備受關注的海南環島東線高速公路大茂至孟果坡段(右幅)55.4公里改造工程日前完工,比原計劃提前了20天,海口前往三亞的車輛從此免去了繞行之苦。作為海南省首個完成的公路代建項目,其成功運作方式得到了業內人士的充分肯定。該項目實現了安全、質量、進度、投資“四控制”,推動了省交通主管部門的職能轉變,也為海南省全面推行公路代建制積累了寶貴經驗。
不做“運動員”只當“裁判員”
“東線高速公路改造工程能按時保質完工,向社會交了一份滿意的答卷,也從另一側面證實了公路代建制的可行性。”海南省交通廳廳長王勇說,“過去一切公路建設工程均由省交通廳包攬,省交通廳既當‘運動員’,又兼‘裁判員’,形成了‘投資、建設、監管、使用’多位一體的模式,同體監督的弊病顯然無法根除,政府行政職能和企業職能不分,分散了交通主管部門的精力。一些工程存在超規模、超預算、拖工期現象。同時,這種模式難以杜絕腐敗問題的產生。”
“推行公路代建制,就是要把省交通主管部門從具體的施工管理環節中解脫出來,從更高層面加強宏觀管理和指導,做到‘建管分離’和‘專業化管理’,真正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王勇一語中的。去年,省交通廳對4個政府投資的公路項目實行了代建制改革試點,全部采用委托代建制,打破壟斷和同體監督體制,標志著海南在規范公路建設市場管理方面又邁出了可喜的一步。東線高速公路改造工程作為首個代建項目,成敗在此一舉。
東線高速公路是海南的“黃金通道”,也是海南的門面,社會關注程度高。幾經考慮,省交通廳決定將東線高速公路改造工程的建設管理直接委托給資金雄厚,具有專業管理水平的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業內人士稱,實行代建制后,海南交通主管部門不再充當“運動員”的角色,而是全力當好“裁判員”,集中精力搞規劃、定項目、配資金、做計劃、管質量,用心管理好公路建設市場,營造公開、公正、公平的競爭環境,從根本上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
有關專家認為,海南推行代建制,解決了過去建設項目責任主體不明問題。有利于節約投資,提高政府投資效益,強化工程質量監督,實現公路建設專業化管理,可謂“一舉多贏”。
轉載:《中國交通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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